繼“蘿卜刀”“煙卡”等之后,“養臭水”又在一些中小學生中流行,成年人看完后都難以理解,這臭烘烘的東西被培養起來后能有啥好玩的?可就是坐等“炸開”那一刻,滿足了孩子們的“炸裂”欲望,令他們感到刺激。尤其是,這是他們親手“養”起來的臭水,炸開后產生的愜意,更能令其滿足不已,于是便樂此不疲地“養臭水”。
然而,“養臭水”既面臨健康危險,也有法律風險。有的“臭水”在教室里炸開后,導致教學電腦損壞、教室在一段時間臭得不能用,甚至還引起十幾名同學惡心嘔吐,可見,“養臭水”面臨的風險很大。據悉,“養”的各種臭水成分不一,有可能產生氨、硫化氫、甲醛等有毒氣體,存在引起中毒、影響呼吸功能、胃腸道不適、頭暈甚至損傷中樞神經等癥狀的諸多可能。
有法律專家認為,“不僅學校和家長要擔責,還有可能構成犯罪”。如果炸開的“臭水”直接導致公私財物損失達到一定數額,或者有證據證明因為該“臭水”造成多人感染病毒或疾病,達到形成公共安全事件的程度,在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前提下,有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,也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。
孩子們熱衷于“養臭水”,這是對新鮮事物充滿好奇心使然,也是“養臭水”作為一種新奇的游戲,很容易吸引孩子們注意力的重要原因,加上“從眾效應”,使更多孩子參與其中。更值得注意的是,“養臭水”更多的恐怕是因為孩子們的休閑娛樂生活內容匱乏,精神追求矮化造成的。
從正面看,“養臭水”體現了一種對未知世界的探索精神,但負面更多,健康危險和法律風險并存。可見,更該重視孩子“養臭水”背后的原因。為此,教育引導的同時,還要讓更健康的娛樂方式占領陣地。如今的孩子除了網上的東西,現實中動手做的樂事少之又少。讓孩子有更多有意義的事情做,才能使不健康的娛樂方式遠離他們。
綜合來看,如果我們辯證地看待此現象,我們不難發現看,很大一部分孩子對于這個世界還是充滿好奇與探求精神的,本心不壞,只是缺乏正確的引導與教育、目前為止,沒有發現用“臭水”作惡的學生,只有在課堂上無意間爆炸從而擾亂課堂的學生,出現問題不逃避,擾亂課堂是不對的,學校也應當想辦法增設一些豐富精神世界,滿足學生好奇與探求精神的方式方法,引導學生選擇更好的娛樂方式,因為教書育人不僅僅要教的是知識,還應當塑造心靈健全的新一代。
或許精神世界豐富了,孩子們不會選擇這樣一份沉甸甸、黑乎乎、臭烘烘的液體,作為學生時代的精神寄托。